近日,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,我市行政复议听证室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。这是我市行政复议工作从“试点”逐步走向“示范”的一个缩影。
2009年,我市被确定为江苏省首批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单位,至今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01件,在全国、省、市级相关会议上作经验交流16次。2019年到现在,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0件,受理48件,已办结39件,其中维持16件、驳回4件、终止15件、确认违法2件、中止1件、撤销重作1件,综合纠错率48%。
行政复议听证室是我市对行政复议听证制度的一项创新性改革举措,为保证公正、公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而成立,专门负责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、审理,组织行政复议听证活动等。通过修订完善《海门市行政复议听证规程》,我市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复议听证活动,对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提出了更高、更严的要求。自成为试点单位以来,共组织了142次行政复议案审会,审理了275件案件,其中听证审理145件,听证率达53%。
我市不断改革复议体制,打造“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”运行模式,行政复议案件由“各行政复议机关受理”,向“统一以市政府的名义受理并作出复议决定”转变,促使行政复议案件的办案质量和效果双提升。严格审议制度,创新建立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主持听证会和案审会制度,目前已有7位市领导审理了15件行政复议案件,开启了全国“市长审案”先河。行政复议委员会队伍也在不断优化,聘任的35名委员主要由市人大、市政协、市委政法委相关领导及具有行政复议职能的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、执业律师、专家学者等人员构成,委员构成更具专业性、代表性和独立性。此外,在配齐各类设备的基础上,推行“阳光复议”,开发了行政复议网上办案系统,建立了行政复议案件月度报告制度,主动接受监督,共发布行政复议案件月度报告120多期。